一、 房地产经纪人的职业定义:
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以收取佣金为目的,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受委托人的委托,代表委托人进行双边或多边接洽、代理相关事务以及开展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
二、培训对象:
正在从事和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资格等级:
经纪人属于知识技能型人员,岗位资格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
初级—助理经纪人;中级—房地产经纪人; 高级—高级房地产经纪人。
三、报名条件:
◇初级—助理经纪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二年以上,经本职业初级—助理经纪人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取得高中学历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从事本职业一年以上,经本职业初级—助理经纪人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取得大专学历,经本职业初级—助理经纪人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中级—房地产经纪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初级—助理经纪人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二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房地产经纪人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三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房地产经纪人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二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房地产经纪人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一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房地产经纪人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经本职业中级—房地产经纪人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高级—高级房地产经纪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中级—房地产经纪人岗位资格培训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二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房地产经纪人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取得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八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房地产经纪人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取得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六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房地产经纪人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取得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四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房地产经纪人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取得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二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房地产经纪人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四、培训内容与考核方式:
培训内容:
初级—基础知识: 《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
中级—专业知识:《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中级—操作技能:《房地产经纪实务》;
高级—论文写作与答辩的要求与技巧。
收费标准(元):
收费项目 教材费 考试费 培训费 合计
继续教育 100 100 200
助理经纪人 100 300 800 1200
房地产经纪人 100 500 1400 2000
高级房地产经纪人 150 1800 1850 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