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保育员等级培训或岗位培训:
1)18-45周岁身体健康者,具有爱心、耐性、责任心、普通话标准;
2)非学前专业、初中或高中毕业、对幼儿保育有兴趣的人士
3)幼师、护理相关专业学历或欲提升职业技能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保育员理论基础知识(幼教条例与法律法规、幼儿保健知识、小儿常见病预防、幼儿教养知识、园所设备、物品的清洁保管);保育员实践技能知识(卫生常识、安全常识、生活管理知识等)。
三、报名资格初中以上文化,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对幼儿园、早教托管中心行业感兴趣人员。或本行业从业人员。
四、技能鉴定及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相应的等级证书或上岗证书,该证书作为上岗资格的有效凭证,全国通用。
五、报名办法 1、个人报名: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2寸6张,其他有关学历证件等复印件来本培训中心报名(也可快件邮寄办理)。2、集体报名: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到本培训中心报名。
报考条件:
(一)初级保育员 资格五级 (具备以下条件者)
1、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者。
2、初中毕业后经一年保育工作培训,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者。
3、高中毕业经短期保育工作培训者。
4、幼师、幼师职业高中毕业者。
(二)中级保育员 资格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者)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后,履行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2、幼师、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3、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四年以上者(含四年),经短期保育工作证明突出者。
4、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六年以上者。
(三)保育员 资格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者)
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后,履行职务五年以上者(含五年)。
2、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十年以上者。
3、幼师及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4、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1、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者。
2、初中毕业后经一年保育工作培训,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