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是指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教育的人员以及负责班级清洁卫生及物品的保管工作,辅助教师和保健人员做好婴幼儿生活管理、卫生保健、教育工作的人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凡保育员职业资格可以从事幼教、儿童研究所、社区服务、家庭等方面的工作。由此可见,国家对保育员岗位的人员素质和标准相应地设置了规范性的要求,对保育员的岗位资格也越来越严格要求。针对国内的幼教需求和就业趋势,广东省广州市举办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保育员”职业资格培训,以满足个人就业和幼儿园规范发展的实际需求。
【培训对象】: 1 、在校大 / 中专学生; 2 、亲子园、幼儿园、托幼机构等从事 0 ~ 3 岁婴幼儿教育、养护工作人员; 3 、妈妈、新妈妈; 4 、有志从事早期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上课时间】 逢周六、日上课,初级三天,中高级五天(详情请咨询)
【培训内容】 一、保育员职责 1 、托幼机构的法规; 2 、婴幼儿心理发展与保育; 3 、婴幼儿生活活动中的保育; 4 、婴幼儿游戏、学习、运动中的保育; 5 、托幼园所设备、物品的保管与环境卫生。
二、初级 \ 中级 \ 高级保育员技能 初级: 1 、环境卫生; 2 、生活管理; 3 、配合室内、室外教育活动; 4 、常规的安全措施; 5 、防止意外伤害。
中级; 1 、配制幼儿园常用的消毒液; 2 、生活管理; 3 、配合室内、室外教育活动; 4 、常规的安全措施; 5 、防止意外伤害; 6 、感觉统合训练基本理念与实施。
高级: 1 、预防常见传染病; 2 、做好消毒工作; 3 、生活管理; 4 、配合室内、室外教育活动; 5 、做好安全工作; 6 、做好培训指导。
【申报材料】 1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表 1 份; 2 、录取通知书 1 份; 3 、身份证复印件 2 份; 4 、小 1 寸白底彩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6 张 5 、照片电子版 JPG 格式(文件名:姓名 + 身份证号码)
报考条件:
(一)初级保育员 资格五级 (具备以下条件者)
1、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者。
2、初中毕业后经一年保育工作培训,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者。
3、高中毕业经短期保育工作培训者。
4、幼师、幼师职业高中毕业者。
(二)中级保育员 资格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者)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后,履行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2、幼师、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3、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四年以上者(含四年),经短期保育工作证明突出者。
4、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六年以上者。
(三)保育员 资格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者)
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后,履行职务五年以上者(含五年)。
2、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十年以上者。
3、幼师及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4、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1、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者。
2、初中毕业后经一年保育工作培训,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