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保育员是指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和保健人员做好婴幼儿生活管理、卫生保健、教育工作的人员。
【培训对象】
1、在校大/中专学生;2、亲子园、幼儿园、托幼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从事0~6岁婴幼儿教育、养护工作人员。
【培训内容】(以下内容仅为初定,依具体情况或作略微调整)
一、保育员职业道德;
二、保育员职责;
三、婴幼儿生理、心理教育的基本知识;
四、婴幼儿营养常识;
五、常见病及常见传染病的基础知识;
六、婴幼儿常见意外事故的初级处理办法;
七、感觉统合课程在亲子中的应用;
八、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收费标准】
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费用:咨询
备注:以上费用含培训费、鉴定费、认证费、教材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办学特色】
1、权威办学
是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的具有办学资质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机构;
2、权威专家亲自授课
由若干名资深亲子教育专家亲临授课和指导,传授实用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
3、采取小班授课制
为保证教学质量,采取小班授课制,每期学员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
4、提供综合服务平台
为学员搭建学员与专家之间、学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平台,提供就业机会,免费后续继续学习,为学员提供创业宣传推广平台,且定期举办0-6岁婴幼儿教育专题讲座、定期举办免费教育沙龙、免费参加由早期教育专家主讲的育儿讲座。
报考条件:
(一)初级保育员 资格五级 (具备以下条件者)
1、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者。
2、初中毕业后经一年保育工作培训,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者。
3、高中毕业经短期保育工作培训者。
4、幼师、幼师职业高中毕业者。
(二)中级保育员 资格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者)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后,履行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2、幼师、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3、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四年以上者(含四年),经短期保育工作证明突出者。
4、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六年以上者。
(三)保育员 资格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者)
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后,履行职务五年以上者(含五年)。
2、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十年以上者。
3、幼师及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4、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1、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者。
2、初中毕业后经一年保育工作培训,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