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插班制度
1. 学员开课以后报名为插班。
2. 可中途插班,错过的课时可以在下一期补回。
二、转班制度
1. 开课后,学员因学习难度原因可转班,费用多退少补(已开发票的需扣除10%税费)。
2. 转班流程:学员须以书面形式向教务提出转班申请,经批准后给予转班。
三、保留课时制度
1. 学员因个人不可控原因(例如,住院、长期出差、出国)不能到课,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教务提出请假,批准后,给予保留课时,但保留课时数不超过所报课程全部课时的20%;学员因个人其他原因不能到课,仍然需要向教务提出请假,批准后,不予保留课时;学员若不请假无故缺课,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保留课时。
2. 确认的保留课时数,由培训方出具《保留课时证明》,该证明是学员下次学习的有效证明。
3. 保留课时期限,从所报班结课之日的第二天起至第180天止,学员可在此期间选择学习原课程,也可申请将保留课时折合学费后,转学其他课程。(注:转到其他班级的课时=已折合学费÷所转班级的每课时学费)。
四、退班制度
1. 因培训方原因未能开班,退还全部学费(已开发票的需扣除10%税费)。
2. 学员交费日起至所报课程开课前,因学员个人原因(不可控原因除外)申请退班时,须以书面形式向教务提出申请,批准后,办理退班手续。退费时,将扣除所报课程费用10%作为相应退费手续费(已开发票的还需扣除10%税费)。
3. 学员所报课程开课后,因学员个人原因(不可控原因除外)申请退班时,须以书面形式向教务提出申请,批准后,办理退班手续。退费时,将扣除所报课程费用的20%作为相应退费手续费(已开发票的还需扣除10%税费),同时扣除学员已上课时的课时费用(未经培训方教务批准,学员无故缺课,视为正常上课,计入已上课时)。
4. 退班时,学员需携带培训费收据或发票办理。
五、其他说明
1. 如遇开班时间、授课老师和教室等调整,培训方将提前通知。
2. 培训方有权免费使用学员照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3. 培训方拥有以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