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考试科目有《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共有两科,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需连续考试,也就是说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才可以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且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初级会计师证准备时间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主要分为一下两种:
1、零基础考生:零基础考生是第一次接触初级会计职称
2、会计专业考生:会计专业的考生已经已经掌握了一定的会计知识,学习初级会计职称应该比较得心应手的。
初级会计师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高中学历认定政策: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的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等同于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学历。)
(五)对符合《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