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
第一章:职业理念
1、教育观
2、学生观
3、教师观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
1、教育法律法规汇编及解读
2、教师权利和义务
3、学生权利和保护
第三章:教师职业操守
1、教师职业道德
2、教师职业行为
第四章:文化素养
1、历史知识
2、中外科技发展史
3、科学常识
4、文化常识
5、文学常识
6、艺术鉴赏
第五章:教师基本能力
1、信息处理能力
2、逻辑思维能力
3、阅读理解能力
4、写作能力
第一章:职业理念
第一节、教育观
1、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 依据 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 根本目的 ,以尊重
学生个性,注重开发人的身心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 根本特征 的教育。
2、为什么要实施素质教育?
(1)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需要;
(2)实施素质教育是当今国际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共同趋势;
(3)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3、素质教育的要求: (1)坚持德育为先
(2)坚持能力为重
(3)坚持全面发展
4、如何开展素质教育
(1)素质教育目的融入各教育环节;
(2)构建对接社会现实的课程体系
(3)启迪学生自主学习
(4)充分发挥教师的正能量
(5)创新素质教育教学模式
第二节、学生观
1、我国所倡导的学生观:以人为本和全面发展
2、什么是“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 道德、体力和智力 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 (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3、为什么人要全面发展?
(1)人的发展与社会生活条件紧密联系
(2)传统分工导致人的片面发展
(3)科技革命为人类准备了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
(4)社会主义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制度条件
(5)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在人的劳动活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
(6)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途径是教育与生产相结合
(7)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素质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4、什么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一种肯定人的作用和地位,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的价值取向。
5、“以人为本”的具体含义:
(1)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满足人的生存需要;
(2)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满足人的发展需要;
(3)人与人的关系: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优质优酬、兼顾公平。
(4)人与组织的关系:在自愿与共享的前提下满足个人的发展需要。
6、“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1)学生是完整的个体
(2)学生是学习的个体
(3)学生需要尊重
(4)学生都有潜能
第三节、教师观
1、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 (重点)
(1)树立正确的专业意识
专业发展意识是教师专业发展的 内在动力 。
学生成才是教师之福
(2)拓展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是合格教师的 必备条件 。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3)提高专业能力
教师专业能力是指 课堂教学和反思能力。
教学改革、教学研究
2、终身学习的意识(看一下)
(1)为什么要终身学习
① 新课程 要求教师必须终身学习
② 教师 自我实现 必须终身学习
③ 提升 教学水平 须坚持终身学习
④ 提高 教育创新精神 须终身学习
⑤ 终身学习是教师的 职业责任
⑥ 教材改革 要求教师必须终身学习
(2)教师终身学习的可行性
Ⅰ.教师学习的内容:
① 学习能力学习
② 专业知识学习
③ 教育理论学习
④ 信息技术学习
Ⅱ.教师终身学习的途径:一是系统教学;二是自学。
Ⅲ.教师终身学习的方法:
① 参加系统的终身学习
② 参加校本学习
③ 参加各类成人教育
④ 借助媒体学习
Ⅳ.教师终身学习在教学中的作用:
①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② 学校教育发展的需要
③ 传播终身学习观念
3、促进教师自身专业发展
(1)培育学习能力,做 学习型 教师
(2)培养反思能力,做 反思型 教师
(3)培育创新精神,做 创新型 教师
(4)培养合作能力,做 伙伴型 教师;
(5)培育科研能力,做 研究型 教师。
4、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抓常规教育,培养良好习惯
(2)重情感教育,培养健全人格 (激励与呵护是教学走向成功的因素之一)
(3)多媒体教学,激发学习兴趣
(4)多联系实际,培养动手能力
(5)多样化教学,强化主动学习
(6)重因材施教,强化学困帮扶
如何提高教学成绩:
(1)讲方法:处理好师生关系;
(2)讲落实:监控好教学环节;
(3)讲思路:培养好学习习惯;
(4)讲科学:发展好教研能力。
5、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
(1)教师职业的责任
① 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者
② 民主师生关系的建立者
③ 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者
④ 教育信息的开发应用者
⑤ 学生健康心理的培育者
(2)教师职业的价值 (教师角色相似)
① 教师是文化传递者
② 教师是文明促进者
③ 教师是智慧开启者
④ 教师是道德塑造者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解读
中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1980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986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93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5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6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98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 年 3 月 18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5 年 3 月 1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5 号公布
自 199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
《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 根本大法 。
《教育法》的颁布, 标志着 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 年 4 月 12 日通过, 1986 年 7 月 1 日实施; 2006 年 6 月 29 日修订, 2006 年 9 月 1 日实施 。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 必须接受 ,国家、社会、家庭 必须予以保证 的国民教育。
义务教育的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1、义务教育又称 强迫教育 和免费义务教育 。
2、义务教育具有 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 的特点。
3、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 九年 。
公益性 :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 ;
统一性 :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
标准等等。
强制性 :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谁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
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
1993 年 10 月 3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15 号颁布, 1994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 。
1、教师法规定每年 9 月 10 日为教师节;
2、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 不低于或者高于 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3、教师法确定正常晋级增薪制度。
4、法律还规定,教师不准体罚学生,违者究责。
第三条【教师职责】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
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制定 :1991 年 9 月 4 日七届人大 21 次会议通过, 1992 年 1 月 1 日执行。
修订 :十届人大 25 次会议于 2006 年 12 月 29 日修订通过,并于 2007 年 6 月 1 日开始实施 。
1、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
2、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
3、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
4、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
5、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九届人大 10 次会议于 1999 年 6 月 28 日通过, 自 1999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
1、明确禁止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赌博等不良行为;
2、不得脱离监护;离家出走要找回来
3、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4、不良少年的工读制度(特殊学校)
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002 年 3 月 26 日经教育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 自 2002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
1、目的: 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 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
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