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的急救处理
1.创伤
(1)简单性创伤
1)处理前的准备
2)擦伤
3)切割伤
4)刺伤
5)挫伤
(2)复杂性创伤
2.烫伤
(1)烫伤的预防
1)不要把热的食物或开水放在桌子边缘,防止不小心碰倒后洒在婴幼儿身上。
2)抱婴幼儿的时候不要端热饮料或较热的食品,外出吃饭尤其注意。
3)喂食的汤、粥等要晒温后才可以让婴幼儿接近。
4)为婴幼儿洗手、洗澡时应先放凉水再放热水。把婴幼儿方巾浴缸洗澡之前,要用手背试试水温,最好用温度计测试一下,水温在38~42℃左右为宜。
5)不要让婴幼儿靠近热水龙头,避免婴幼儿被烫伤。
(2)急救处理
1)迅速让婴幼儿离开人员。
2)立即用大量流动冷水冲淋(或浸泡)烫伤部位。
3)轻度烫伤时可局部涂蓝油烃等烫伤药膏。
4)水疱不能挑破,以免感染。
5)若衣服和皮肤黏在一起,切勿撕拉,只能将未粘的部分剪去,黏着的部分留在皮肤上。
6)若烫伤范围大或成都深或伤到要害部位,应立即送医院处理。
7)如遇强酸、强碱灼伤,应立即脱去被浸渍的衣服,再用大量清水冲20min以上,并及时送医院。如有吸水性强的材料(干毛巾、面纸等),可及时用吸水性强的材料吸干皮肤上的溶液,再用大量清水冲。
3.鼻出血
鼻出血的原因很多,鼻子受到撞击、挖鼻孔都会引起鼻出血。如果发现婴幼儿经常流鼻血,需要送医院检查。出现鼻出血时,先要安慰婴幼儿,使他的头向前倾,用冷的湿毛巾敷在额头和鼻子周围,帮助止血。不要采用仰卧或抬头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表面上没有流血,实际是改变了流血方向,由鼻腔向咽喉部流。可用大拇指和另一手指向骨头方向轻轻捏压鼻子,同时用冷毛巾湿敷,保持按压5min,然后让婴幼儿保持30min的安静活动,若出血不止应立即送去医院处理。
报名条件
初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